今天想了好多好多的事情,想想生活不过也就是如此吧!
曾经,我有一个爱我和我爱的“老公”可是。。。。。。
给你们讲讲我的故事吧,就是一时的冲动,本来这应该是我自己的一个小秘密。
那年,我18,我象许多的女孩子一样,只知道玩和花钱,那年我已经工作了,是电信的下属单位,热线台。说好听的是电信的下属单位,说不好听的就是那种人们常常说的那种色情热线!多亏我有一副好的嗓子,迷的那些个白痴宁愿我不在,还给我打电话记分钟(那时候是拿提成,那种电话是每分钟1。38元)那个时候我已经就不在家睡觉了,就在单位了,老板还经常的不在,热线台上老板就把它交给了一个18岁的只知道玩和花钱的我!那时候的我白天睡觉,晚上打扮的象个公主一样去迪厅,不过那时侯我确实是漂亮。每天有那么多的男孩子围在我的旁边,真真实实的满足了我的虚荣心,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个月。一天晚上我和平常一样去了迪厅,碰上一个男人,他请我喝酒,我不喝,还和平时的那些男孩子说他想泡我,谁要是把他吓跑了,晚上我就和谁去喝酒!然后那些个护花使者们就上去找他的麻烦,他倒是感觉没面子了,抡起凳子就打,那些男孩就是男孩,装装逼还行,实际就不行了,他们就象小说上写的那样疯子似的跑了,还在加上句“你等着,看我怎么收拾你”!
打完了,看着罪魁祸首的我,走过来和我说了一句不疼不痒的话“很高兴认识你,你很漂亮,做我的女朋友吧!”不理他,我走了!
后来我也从热线台走了,然后我骑我朋友的踏板把人家的钥匙摊给撞了,人家没有怎么样,我的腿骨折了。
我只能回家修养了,在家旁边的花园坐着发呆的时候,被一个人打扰了,回头一看,是他,我瞪了他一眼,“你还就是阴魂不散啊!”他笑笑坐在我的旁边。和我闲聊起来,当时我走路还不是很灵活,想想就是无聊,就和他说起话来了。
知道他是个混社会的,知道他21,家是一个比较偏的城市,还知道他。。。。。。
慢慢的对他的了解多了,觉得他也不是那么烦人,开始和他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咬人,哪个时候他的身上已经被我咬的不象样了。
后来,我们还有他的那些朋友在打牌,然后他的女朋友(是后来交上的,一个做台的小姐,因为他哥哥是个打杜冷丁的,所以,是他的这个女朋友一直给他们钱)忽然来了,看见我在他男朋友身上,一把把我撕起来,对着我的脸两巴掌,我当时被打蒙了,还没有反映的时候,他上去把哪个女人给垛倒了,一阵狂揍。
就这样和他的哪个女朋友分手了,我就自然而然的成了他的女朋友
就这样我就做了他的女朋友,我门同居了,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要是说开始我是因为别的才答应他,那现在我想我有点喜欢他了。
他,黑黑的46分,有棱有型的脸,要是说他那最迷人,还是他的眼睛。
他还是不工作,还是混社会,我那个时候也没有了收入,所以我门面临着没饭吃了,我印象中最可怜的一次,我们坐在超市门口,身上连给我买我最爱喝的草莓奶的两块钱都没有了,那个时候我就无奈了,真的。
后来在我的一再请求下,我也去做台了。
一直是我在养着他,他一直对我也很好,我门真的没有什么利用,我能感觉的到。
两年,他都带我去他的家了。我是他带回家的第一个女孩子,他妈妈和他爸爸对我很好,就这样我门订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