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说千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一生的相遇,没错,我不止回望了千百次,而且每一次都能遇见他。不管自己的轮回是什么,而他仍是他,还是一个书生,一个世世代代都能中秀才的书生,我也能世世代代避开忘情水似的孟婆汤。一千年了,人家都说爱一个人需要一辈子,而谁能向我一样,爱一个人能坚持好几辈子。在这一千年中,哪怕化身成一只兔子,那也是一种幸福,虽然不能说爱他,只要他能把我偶尔捧在手心。认认真真的看上我几眼,感觉到他手心的温暖那也是一种幸福。他很善良,真的很善良,喜欢感觉他手心的温度,喜欢他专注的眼睛,喜欢他对自己妻子的关爱。这种感觉我拥有了几辈子,只是还想守望他,宁愿不能对他说“我爱你”。
一千年过去了,我终于变成人了,我早就期盼这一世了,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感觉我的真实。也许,我们会过一辈子,没有枉费我千年的等待。从古代到现在,这样的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仍然不变的是我的那份执着。转眼间我们都是二十多岁了,我也不知道他会长成什么样子,只能凭感觉去找那双眼睛。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因为每次轮回都是这样的寻觅。
毕业后,我分到了一个很普通的公司,从上班到第二年,我的感情一直都是空白。不是说自己的长相问题,也曾拒绝过,更多的原因是:我坚信有一种爱的力量在支撑着我,那是我千年的等待才换取来的。
他是从大学新分来的,在古代也是属于一个秀才吧,而现在他是我们部门的经理。那双眼睛和曾经捧我的眼神一样温柔,我坚信就是他,他这辈子叫尘。很多人都叫他全名,也有叫他经理的,而我却不一样,一直在叫着小尘。同事都在取笑我说不懂规矩,而我很调皮的说着“知道什么,叫拉近关系。”其实没有人知道真正的原因,因为他们是不会明白:因为爱一个人而轮回一千年的期盼。
一切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本以为因为工作而接近,因为接近而变成朋友,因为朋友而变成伴侣。而他在我们这只呆了一个星期,因为别的原因去别的部门实习去了。我的眼睛很落魄,可是没有人能读懂我的眼神,我依然很快乐,因为我能见到他,尘,能真正感觉到一个人的存在了。
事情大约过了一年,尘也有了自己的对象,他们是自由恋爱,一个大学的同学,只不过是两后相差还是分到一个工作单位。每天吃早餐的时间,都能看见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我看见尘在亲吻她的脸,她的额头,很甜蜜,就是和所有人说的那样,他们就是青梅竹马。也许在前几辈子我都大概看惯了,而现在,才真正懂得世界上最大的痛苦不是几千年的等待,而是站在你面前却不能感受你的爱。而我能做什么呢?只是傻傻的看着他,也这和以前一样也是种满足吧,只不过这刻能感到自己的心痛了。
尘,他的眼睛在这一世格外的迷人,公司很多人都喜欢他,可是他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所有得人:我的眼里只有萍。时间久了,大家几乎都放弃了,我也在问着自己:你值得吗?也许你还可以变成动物,远远望着他,即使他几乎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
快到夏天了,公司打算去派人去大连分公司,而他是领队,所有人都可以去报名。真是不知道那些追他的女孩子都干什么去了,人数比预想当中的要少,可是里面有我,没有萍。我在庆幸,在高兴,仿佛一切的机会都要来临了似的。我永远记得送别的那天,尘和萍坐在一个很安静又不显眼的角落,他们的早餐吃的很安静。而我一直记得他们留给我的背影。汽车即将要开的时刻,他在匆匆上了车,他的装束很清爽,让人根本看不出是一个部门经理,象一个阳光男孩。我想和他坐在一起,可是我早被人家拉到别处了,只是用余光不时的回头望着他,大概尘是晕车的原因吧,他只是低着头一个人听着MP3。
车到站了,大连是一个好地方,临近海边的公司,让人以为是在渡假呢。尘,依然没有理我,就是和领导交代了一下,他和我,还有另外两个女的分到一个办公室。这样一天就是匆匆过去了,晚上我和女同事漫步在海边,似乎更主要目的是想早日看到他的出现在我的眼前。天黑了,大家都回去了,我才看见他从宿舍缓缓出来手中举着电话,他没有注意所有人的存在,只是心里,眼里,嘴里只有一个萍。我快乐,高兴,失落,伤感,所有的心情都是混合在一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