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上大学时遥对喜欢女生的要求。
而毕业三年后的遥,上大街时,注意力却发生了转移,那些肉感妖娆、头发烫的如同墨菊般张狂的女郎成了他回头的对象。
遥曾明里暗里用语言和肢体挑逗她,让她学会释放,释放自己的肉体。
但她一直没有。
她只喜欢遥紧紧的抱着她,深深的吻着她,徐徐的抚摩她。让她就此融化成蓝天里的一抹若有若无的白云……
他认认真真地看她发过来的字,认认真真的回复:为什么,你不肯给他?
她呆了。这个问题遥从来没问过。
如今想来,她能体会到遥的容忍,更能体会到遥的惭愧。他爱她如此深切,而她从未满足过遥的需求。
只是,她能如何诉说,诉说出她的病因。那娇嫩脆弱的心脏,因先天的原因,被医生确诊为不能有夫妻生活!
因为太爱遥了,所以怕失去他,所以隐瞒,所以她还是失去了遥。
再见遥,在大街上,擦肩而过时。她早就戴上了墨镜。强作无事,即使遥的臂弯,挽着一个高挑性感、金发紫唇的“万人迷”。
只是在走过许久许久后,她才发现,自己早已经是泪流满面。
男人,毕竟是个复杂的动物。他们一方面喜欢纯净如小白鸽、温柔如小绵羊圣洁得不忍亵渎的女孩,一方面又眷恋狂野辣妹、风骚佳人,给他们强烈的感官和肉体刺激。就像张爱玲说的:“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63;&63;她把她的心得通过qq发给他看。他给她回复个笑脸,说她还是个孩子。
她“切”的一笑,骂他“虚伪”。
他回复个“汗”的头像,却不置一词。
她找不到话题的时候,就去论坛写帖。她在一家论坛里写了很多很多的故事,全是编织着荡妇和情人之间惊天地、泣鬼神的生死恋。但结局都是悲的、悲的不能再悲了。
许多网友都认定了她是在写自传,因为她的网名叫“祸水”。
红颜+祸水=荡妇
不是吗,否则她怎么那么有这方面的心得?!
她只微微一笑,继续码字。
敲着键盘继续的码字。
如果不是她的心跳频率被上帝做了该死的限制,天知道她那轻柔的外表之下也有着狂野的灵魂和放荡的个性!
三
有一天,她忽然痛哭了起来。
因为她的好朋友已经找到了归宿。
婚礼宴席上,好友那玲珑有致的身体被一袭玫红的旗袍修饰的精致华丽,与新郎甜蜜地穿梭在祝福的宾客群中。她的心好象被小刀轻轻地划了一下,随即就涌出了血,蔓延得越来越多,她坚持不住了。以酒麻醉,最后吐了起来。
迷迷糊糊中,她只听到喧闹的乱七八遭的声音,只感觉到有一双有力的大手托住了她的腋下,把她托出了酒店,送上了计程车,又被拎小鸡一样放到了一张床上。
醒来时,头疼欲裂。脱口而出:水!
一只大手送上一只玻璃杯,里面是温和的白开水。
脑子清醒了点,恐惧和紧张却充塞了她的细胞。
你是谁?她瞪着眼问眼前这个高大颀长,留着学艺术的人才引以时尚的披肩长发的男人。
我是你朋友的朋友,大家都叫我阿麦!他说,牙齿很整齐很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