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他那一年,我19岁,他49岁。
我叫安小东,他叫金小林,我和他是一对冤家,不吵架的时候少,吵架的时候多,见了面就吵,吵得天翻地覆,吵得乌烟瘴气,吵得别人都不得安生。
那一年暑假,我放假回到家里,家里平白无故地多了一个男人,我觉得很别扭,进出都不方便,冷着脸不跟他说话,也不跟他在一张饭桌上吃饭。
但是,到了吃饭的时候,他还是会讨好地笑,喊我过去吃饭,我没好气地说,看到你,我就饱了,还吃得下吗?他的笑僵在了脸上,两只手在衣襟上擦来擦去,好半天叹气说,小东你这丫头,我在你眼前消失还不行吗?说着,他真的去街上转悠半天才回家。
他不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但是成熟、稳重,做事情有条理。笑的时候,脸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令人温暖,偶尔也会像轻狂的少年,不管不顾地做事和说话,挺可爱的,但我就是看不惯他。
有一天去图书馆回来,找一本书找不到,才发现凌乱的卧室被他收拾得整整齐齐。我生气地对他喊,金小林,谁让你动我的东西?我一边说一边生气地把桌子上的东西扫到地上,把床上的被褥扯乱。他站在边上,像个孩子一样手足无措,好脾气地说,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以后不敢乱动你的东西了。
我生气的时候,总会很严肃地喊他的名字:金小林。我的手指几乎指到他的鼻尖上,说,别嬉皮笑脸的,你这是什么态度。他忍不住笑,说,大小姐,你什么眼神,我这态度还不够好吗?
他的笑容不经意间触怒了我,他的笑,那么像父亲,小的时候,父亲也是这么纵容我,对我笑,可是金小林不是我的父亲。我狂奔往街上跑,他拉不住我,跟在我身后跑。我穿过两条巷子,仍然没有甩掉他。他气喘吁吁地喊我的名字,囡囡,别跑,小心车。我的心中忽然动了一下,慢慢停下脚步,转回头呵斥他,金小林,你跟着我干吗?囡囡也是你叫的吗?他搓着手笑,说,囡囡,回家吧!他的语气是轻轻的,带着小心。我生硬地说,我的事儿,你别管。
那一晚,我没有回家,跟着同学去迪厅蹦迪。强劲的背景音乐,疯狂的摇摆甩头,令我暂时忘记了所有的不快,忘记了心中的郁闷,忘记了时间。
走出迪厅时,天已经快亮了,晨风一吹,我清醒了很多,忽然看到不远处的树下,金小林坐在台阶打盹,衣服上头发上结满晶晶亮的露珠。我悄悄地注视着他,他不是一个特别让人讨厌的男人,可是我就是不喜欢他。
看样子他在这里已经等了一宿,我有些感动,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可以好到不计回报,除了父母,天底下还有这样的人吗?胸中酸涩难抑,眼睛里有湿湿的东西涌动,我抬起头看天,硬生生地把眼里的泪忍了回去。
有朋友和同学陆续从迪厅里走出来,有人跟我打招呼,问我,小东,那人是谁?我故作无所谓的样子耸耸肩,不认识。
我的声音惊醒了他,他睡眼朦胧地抬起头来看我,他的眼神里有失望和心疼轻轻浅浅地掠过。我故意把头转过去,看着别处不理他。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有些生气地说,囡囡,你闹够了没有?跟我回家。
我尖叫着说,你弄疼我了,你这个疯子,快放开。他扯住我的手腕不松手,有男同学上来就踢了他一脚,刚好踢到他的肋骨上。他弯着腰捂住胸部,慢慢地佝偻成一堆,腰弯得像一只虾米。他狠狠地看我一眼,慢慢松开紧紧攥住我的手。他落寞的眼神,那一刻深深地刺疼了我,但我还是镇定地招呼同学们说,咱们走吧?咱们走啊!一群人,呼啦啦地走开,走出很远,我回头看,他依旧弯着腰呆呆地站在迪厅的门前,孤零零地站在晨曦里,我忽然觉得有一丝柔软在心中渐渐荡漾开来。
后来我回到学校,很久才知道,那一次,他被我的同学一脚踢断了两根肋骨,在医院里整整住了半年。我并没有去看他一眼,不是我心狠,是我不愿意和他纠缠在一起,是我不愿意和他不分彼此,是我本能地排斥他,和他划清界限,如果一定要怪,就怪他自己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