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那年,我仍旧生活在城市的一个阴暗角落,生活也同样潮湿。我是孤儿,却不孤单,十七岁时,我遇到了老大。那时工作很不如意,他便说兄弟,这世上有许多圈子,一个人生活就是这样。于是我便进入了他的圈子,就像奔向一个避难所。
人生本就是一场混,混过年华和时间后等待苍老,我随着他成群结队的打架,然后满街疯跑,喝除去瓶子外,只有一元钱的啤酒。我自认为此生无可怀念,因为一生下来就不是什么光鲜的种儿,直至遇到若素,我突然想和老大要些什么,十一年来从未有过。
若素是被老大搂着走进路边摊的,挽起清汤挂面的长发,露出姣好的额头,泛白的牛仔裤贴在修长的腿上,文静而美丽。用李敖的话说,所谓美女,就是你看见她,只有一个地方硬,而那一刻我竟有种不可抑制的心猿意马。
其实老大为人不错,待我很好,我们都是社会底层的人,唯有凑在一起才能有安全感,老大并不是那种凶狠残暴的人,我们叫他老大,是因为他特能团结人,他说,没人能欺负我们。
我知道我不该对若素有什么想法,在酒桌上,我努力回避她,不去看。我知道我爱上了若素,至于是欲望还是情愫却不得而知,年华成灰色,一整个晚上我都无法入睡,脑子里都是她,我总在想,倘若我今生能娶到像若素一样的女子,这辈子就值了。
那之后,我开始接触若素,帮她拿些东西,聊聊天,做些闲事,她温婉而安静的姿态在我世界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总让人有种忍不住的冲动。我像一个尾随者,感觉她近在咫尺,却远若天涯,我想,爱一个人即使得不到,能经常看看也该知足。
老大突然开始关心起我的生活,他说,小成,28岁也不小了,该有个女人了。我心里猛地揪了一把,是不是他从中看出了什么?一杯酒下肚,他又说,是你大嫂说的,这么多年,倒是做大哥的疏忽了。
老大终是给我找了个女人,那女孩穿着宽大的T恤背着吉他,面容清丽,她挣扎着被老大按坐在我的旁边,老大笑说是从天桥上抢来的,还是个流浪歌手。他说,先凑合着用。
那女孩开始喊叫,没命的要从我的手里挣脱。我从未感觉我比那一刻更像流氓,把她揽在怀里,用刀抵在她腰上,说别动,再叫,要你命!
周围的兄弟们起哄着给我灌酒,我一杯接一杯的喝,其实是心疼,心疼若素,是她要给我找女人。
我很快便醉了,揽着怀里不知名的女孩,打了车,叫骂着,回家。我把她扔在床上,撕开她的衣服,压上去,她哭泣,歇斯底里的挣扎,我一巴掌扇在她脸上,进入她的身体,记不清她当时的模样,只是喝多了酒,没感觉。我第一次认识糟蹋一词,莫过于此。
我本以为中途会冲进一群警察,掀开我的梦把我带走,但是没有。早晨起身时发现那个女孩仍旧睡在我的旁边,只是穿好了衣服。天气很热,我突然开始怀念,怀念若素修长而成熟的身子,柔顺的发,温柔的她,想象她和老大是怎样的缠绵。我对身边睡着的,看上去只有二十岁左右的女孩,没有感觉。起身,在厨房里,点了一支烟,把方便面丢进锅里,燃起煤气,一会儿的功夫连锅一起端上凌乱的桌子,叫她起床。
她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背起床边的吉他,然后向外走,我拉住她说,起码吃点东西。她转头愤恨的看我,我把她按在椅子上,说吃,吃完了再走!她吃了一点后起身离开,我说,你去告我吧。
她转头,大滴的泪从眼里滚落,她说,你以为我不想告你吗?告了你,你们这些流氓会放过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