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混蛋。
我智商正常,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因此,我脑子没病,所以,这话,不是我给自己的评价。
这话,是可可说的。
可可是我从街上捡来的。
说是捡,应该是为了好听点,正确来说,是我从街上抓来的。
我很少上街的,所以,我一直坚信,可可对于我来说,是命中注定的。要不然为什么我要在那么热的天气去上街,而且不开自己的车,改坐公共汽车。这些,让我在后来想起时,都有些匪夷所思。
因为天气热的缘故,车上的人很少,因此,我很轻易的抓住了一只伸向我腰间的手,白皙,修长。我看着它的主人,奇怪的是,它的主人一点也不惊慌,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毫不示弱的盯着我,稚嫩的脸上带着旁若无人的冷漠,好象我抓住的是别人的手。
我想,当时车上的人一定会以为我们是一对情侣,因为我们是那样专著的凝视着对方。
我们就这样互相看着,也许是十秒钟,也许是十分钟。
终于,她咬了咬嘴唇,说,你带我回家吧!
我留意到她嘴角闪过的一丝嘲讽,心底不由的微微一笑,说,恩。
两室一厅的房子因为只有我一个男人,而显得凌乱不堪。
可可在我关上门的一刹那,有些惊慌。
我坐在沙发上,扯开衬衣的扣子,咒骂,这该死的鬼天气,怎么会那么热。
她怯怯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小小的手不停的绕来绕去,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我不说话,只是充满意味的看着她。
她并不看我,长而浓密的睫毛遮盖住明亮的眼睛,细细尖尖的白牙习惯性的咬住了嘴唇,红润的唇上留下了深深的牙印。
然后,她开始脱衣服。
只是一件裙子而已。
我不是没有见过女人的身体,但是像她如此纤细的我倒是第一次见,像悬崖边上的一棵小草,微微颤抖。
我忍不住想将那身子拥进怀里,就这样呵护一生。
我想,当时我的眼睛肯定是红的。因为可可后来说,当时的我像一头饿极了的野兽。
然而,我只是随手抓了一件衣服,扔在她的身上,说,丫头,想勾引男人,还是再等几年吧。
她赶快抓紧衣服,手指因紧张微微有些泛白,脸上却飞过一抹娇羞,玫瑰花瓣的小嘴轻声吐出两个字:谢谢!
刹那间,我的心脏被重重一击,有多久,没有见过会脸红的女孩子了!
你自便吧,我有事要先走,你走的时候记得把门关上。我简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
走下楼,我感慨,也许真的是我本善良。
呸,还我本善良呢!原野听我讲完之后,说道,你小子要是柳下惠,我TMD打死也不相信!
不能怪原野这样说。
我有钱,加上还算英俊,因此有大批的女孩投怀送抱,我是来着不拒。在我看来,年轻吗,没有什么不可以,再说了,不就是为钱吗,我有的是。
原野是我从小的哥们,自己有一间小小的酒吧,当然是我投资的。说的那个啥一点,也就是花钱为自己找个方便。他专门为我找那种刚出来做的女孩。
我不是有处女情节,主要的是,我害怕得病。
每次,我都会给原野一笔钱,这个社会,即使是朋友,没有好处的事,也不会去给你做的,更别说那么专心的去做。
真的,我喝了一口酒,对原野说。
那她一定长的很丑了!原野一口气吹完整瓶酒,抹了抹嘴说道。
不,她长的很美,很美……我转动着酒瓶,眼前又浮现出那抹醉人的娇羞。
拜托,她是个小偷,小心你到时候回去了,家都给你搬空了!
我想不会的吧。
反正你小子有得是钱,来,喝酒,喝酒!
对,喝酒!我笑着举起酒瓶。
醒来时,以是第二天中午,窗帘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拉开了,阳光撒满了整个房间。
我掀开被子,却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发生了什么事,我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伸手去拿桌上的水杯,一张字条引入眼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