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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个昼与夜的思念

时间:2010-01-10 01:3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她从来没有设想过,会有这么一天,阳光静好,轻风微醺,明净的玻璃窗清楚映现街边斑斓的景致,她与修朗分坐一方桌椅的两端,身边环聚其他友人闲散说着无足轻重的话题冲散她的紧蹙,令她可以安然地将这几年的眷念悉数融解在这短暂又绵长的凝望中。
  
  她偶尔会想,如果当时不曾见到他,她的人生跟现在会不会有所不同。
  
  我邂逅你如同一幕经年的旧电影
  
  第一次见到修朗,她只17岁,他比她大一点,也不过才18岁。
  18岁的男孩子,瘦瘦高高的,眼睛不算太大却出奇的清亮,被掩盖在稍微有些长的头发下面,肤色很白,是那种很干净的白,放到女生身上,大概会被说成是天生丽质。而她,从小只爱看男生拥有麦色的皮肤。
  可她还是从第一眼看到修朗开始,就舍不得移开眼睛。17岁,她或许单纯得不懂得什么叫喜欢,但她懂得欣赏漂亮的男生,即使这男生的漂亮与她长久以来根深蒂固的审美标准有极大的出入。
  修朗于她,似乎一开始就带着颠覆的意味,她原本平整的生命轨迹,自他出现后便不断出现退让的折痕。
  很久以后她想,也许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修朗吧,只是那个时候的她根本没有察觉。
  她一直记得那个罕见的明朗的冬日,她坐在冰凉的公车站台的不锈钢长条候车椅上闲散地吞食着烤红薯,公车迟迟不来,身边溢满抱怨的声音,她却一点也不着急,因为她看见了修朗。
  那日他着浅色羽绒服,配一双款式很鲜见的休闲鞋,耳际挂一副银色的别致耳机,头发蓬松的乱着,唇色鲜明,愈发衬得肤色无暇的白,眼帘低垂,她甚至能看清缀在他纤长睫毛尾端的一小抹雾气。那一刻,她深觉自己置身天堂。
  
  我那笨拙的努力
  
  如果不是修朗,也许她永远也不会发现,17岁的自己,被许多人说成“单纯得就像一张白纸,一眼就能看穿”的自己,原来也是藏着心机的。
  就比如,她此前从未在曾卓面前表现过任何形式的友好,却为了打探修朗的蛛丝马迹,而对他有了前所未有的谄媚。老实说她很痛恨这样毫无骨气的自己,可你知道,一个17岁的女孩,对于自己有兴趣的男生,往往有着排山倒海的勇气。
  但那时她并未觉得她已喜欢上他。尽管那个时候她已察觉到自己对于修朗有超乎寻常的兴趣,她却始终不曾把这兴趣解读成喜欢。
  她只是一反常态地笨拙地讨好着曾卓,刻意延长与他相处的时间,制造交谈的机会。她后来一直很痛恨17岁的自己为何会这么愚笨,像这样远离重心的小心经营,不但不能接近自己所要了解的核心,反而会混淆视听造成错觉。
  有必要说明下曾卓这个人于她究竟是个怎样的存在。如果按照认识的时间来说的话,她认识曾卓至少也有十年。她一直不明白在这样人情很淡薄的年代,为什么她的父母却有本事结交那么一帮所谓的朋友,且热衷于隔三差五地举行聚餐。于是这般,她们这群孩子,想不熟络也难。而曾卓,就是她父母的友人之子之一。
  曾卓小时候很喜欢戏耍她,她不算笨,但他总能设出奇怪的圈套让她傻乎乎地钻。她为此积攒了无数怨气,到13岁的时候因为某次离谱的玩笑,终于引爆了她长期累计的怒火,在她如泼妇般歇斯底里地大骂了曾卓一场之后,他开始一改从前的轻佻,转而变成每次见她都是一副严肃到让人觉得好笑的神情。而她,也早早习惯于对他不理不睬。
  所以,让她低声下气去讨好曾卓,在她前17年的人生里,绝对是无法想象的事情。
  而修朗,她为了修朗,开始推翻她之前所有的人生观。
  好在这样的方式虽然笨拙却不至于无功而返,尤其,在增加了与曾卓的相处机会之后,她竟然有了好几次近距离的接触修朗的机会,不但可以有偶尔的交谈,若是在路上遇见修朗,他甚至会亲切地微笑着同她打招呼。
  而她记忆里有关修朗的储藏,也顺其自然的一点一点地丰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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