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视线,久久停留在其中一张相片上。我记得,我清清楚楚的记得,这张相片,是我和那个男孩一起来到这个城市,在城市公园拍下的第一张相片。当闪光灯瞬间记录下我们幸福的一刻的时候,我曾经对那个男孩说:“有一天,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吧&63;离开这里,去寻找那个属于我们的梦想的天堂,过我们一直向往着的生活。”
我一边努力回忆着,一边因着这种回忆,沉入悲痛的深渊。
我剧烈颤抖的手,将这张相片翻到背面。
相片的背面,有我曾经写下的几个字。
这么多年过去,曾经的字体,依然是那样的清晰,像是刻在那里的字,永不磨灭。
“祝晓明与陈嫣然,拍摄于2006年6月10日。”
2007年6月10日,我曾经和祝晓明约定,在那一天,一起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城市,去远方寻找属于我俩的天空,可是父母将我锁在了这个房间里,我曾经想从窗户爬出去,却不慎摔了下来,等我醒来,我完全丧失了那天之前的一切记忆,我甚至忘记了,自己一直,一直深爱着的男孩,忘记了我和他,许下的一切承诺。
命运,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
而这个玩笑,却让一对深爱着对方的恋人,从此相见不相识。
母亲在楼下大声喊着叫我下去吃午餐。
母亲一直爱着我,她一直希望着她的孩子,能过的开心,可以过的幸福。
我小心的将那些相片重新整齐的放进盒子里,然后锁好了抽屉。
就让这些曾经美好的一切,停留在记忆之中罢。
我站起来,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轻轻一笑。
然而,始终泪流满面。
我听见自己的内心深处,幽幽的,幽幽的一声无可奈何的叹息。
我听见自己轻声的说:“别了,我最爱的人。”
别了,我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