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骄阳的午后,也就是2004年7月8日。
太阳发了疯似的烘烤着大地。慵懒的人们都以此为借口午睡了。在这样的季节,我也加入了慵懒的行列,早已习惯了在午饭过后早早的上床休息。但今天,我改变了以往的作息方式,为了他,我愿意尝试着改变一切。一个电话过去,谢天谢地,他接受了我的盛情邀请。为了表示我的谦意,我提前十分钟到达了目的地,正当我冥思苦想打腹稿的时候,他远远的走过来。看见他,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我努力的睁大眼睛,不让眼泪流出来,因为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的软弱,不想让他在决定分手之后,还有所牵挂。
脚步声越来越清晰了,我擦了擦脸,长吁一口气,努力做到潇洒的转身,强颜道:“谢谢你给我这个面子。”原以为他会劈头盖脸的臭骂我一顿,或是直截了当的说,分手了就别再来烦我。一切假想在现实面前都没了踪影。只听他说:“如果你再这样任性的话,我想我们迟早要分手的。”这言外之意不是说再给我一次机会吗?我抬起头,看着他满脸委屈的样子,猛摇着头,哭喊道:“我不再任性了,我改,我一定改。”然后一把搂住了他。这几天的委屈伴随着泪水都一涌而出,也只有此刻的温馨才能化解心中的怨气。他开口:“这几天,我想了很多,以前我们太幼稚了,总以为两颗心走到一起,就是幸福。其实这之间还需要很多,比如宽容,理解……”我努力的点点头,用力的抱紧了他。此时此刻我才明白,我抓住不仅仅是一个人,也许那将是我一生的幸福。
四
经历了这件事,我才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他,而这种爱也早已演变成了一种依赖。这在以后的生活体现的更加淋漓尽致。
在没有他的日子里,我会茶饭不思,魂不守舍,而他也会及时的打电话过来,像对待孩子一样提醒我要按时吃饭。每次外出,他都会问我需要什么,而我也会俏皮道:“只要把你安全的带回,就是最好的礼物。”爱就是在这些平凡的小事里深藏着,只要细心,你就会发现两个人的世界里随处可见的那便是爱了。当然这其间我们也会争吵,但最终都是用我的厚颜来博得他的原谅,他也以一颗博大的心胸包容着我。
在爱的感化下,我也没能蜕变成天使。也就是说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这个充满欲望的社会,我没能看破红尘,摆脱世俗,我也渴望过上童话里公主的生活。于是我们的爱在我的爱慕虚荣下就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了。看到身旁的同事都加入了有车有房一族,而我和他却是两手空空。10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呢。每每想到这些,我就会心存悲凉。心中不免多了几个问号:什么样的生活才算是幸福生活,我要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最终现实还是抵不过理想,我要追随我的理想生活而去。当然,在我还没有找到我想要的幸福之前,我是不会放手这段刻苦铭心的爱。
说白了就是我做了一件很傻的事,那就是脚踏两只船,对于一个不够圆滑的我,不会分身术的我来说,是够有难度的。可我一定要全力以赴做到天衣无缝。再一次谢天谢地,在我周旋于两个男人之间,我没有露出任何的蛛丝马迹。
在这里一定要提到的就是走进我生命的第二个男人。他叫林宁,家世显赫,事业如日中天;他气宇轩昂,一表人才;他长我八岁,无妻室之扰。无论从相貌、事业还是家庭都是我理想中的王子。
面对着这样的级别人物,我就像找到了救命草一样,费尽心机,想尽一切办法让他成为我的幸福代言人。还好,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内,我成为了他名副其实的准女友。当然我是不能把他带到阳光之下的,理由不说自明。生命中有了他,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行有高档轿车;从不敢踏进的大商场,现在可以大摇大摆的走进;只在过节的时候才肯奢侈一下的西餐,现在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家常便饭。用同事的话讲就是我已经被财神爷附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