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小米,但是我还是感谢她,感谢她给了我一晚肌肤之亲,感谢她给了我一晚温柔的港湾,感谢她给了我一晚深刻而又内疚的回忆。--题记
酒喝到这个份上,我就知道我要完蛋了,高度的白酒灌进我那不甚坚强的胃里,就像硫酸一样,烧灼的疼痛无比;饭菜吃到这种程度,我的胃就开始提出了自己的抗议了,我感到一口锅在自己的胃里烧,马上就要沸腾了。我的眼睛里充满血丝,说话也不利索了,胃中的酒菜,像烧开的水一样沸腾,蠢蠢欲动,要把酒气喷出。她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斤白酒下肚,大多数男人也很难支撑,更何况,她还是一个女人,一个小女人,一个漂亮的小女人。
我稀里糊涂的付了账,搀扶着她,我们一步一踉跄的走出这个勾引我们喝醉的酒馆。我们就像两棵狂风下的树,前后摇摇晃晃,左右不了自己。我深深的吸入一口清新的空气,把这龌龊的酒气狠狠的压下去,我稳了稳身体,这样我好有力无气的搂着她的小蛮腰,我不想倒下,也实在是不想让她像枯叶一样被风吹走了。
她是我的同学,高中的“铁哥们”,好到什么程度呢?如果说我们同穿一条裤子,那是有点夸张,但至少我吃苹果的时候,一定有她的一半,她享用的时候,我的那一半,也绝对不会进她的肚子,我们就是这么好。高中,艰苦的三年,在那情感、活力备受压抑的高中时代,我们的铁感情,就是在这种艰苦的日子里一点一滴累积起来!后来,我们进了不同的大学,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城市里,进行着彼此类似又不同的学业,从那时起,又分别有了自己的酸甜苦辣!
大学,就是放荡自己青春的黄金岁月,在这人生忘乎所以的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生活中,我俩通过网络,书信,电话,分享彼此的快乐与悲伤,沟通着彼此的感情,凝炼着彼此的感情!忘乎所以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所以,大学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毕业后,我们在我们读书的城市里就业,把根留在彼此熟悉的城市里。
工作半年多了,我终于来到她的城市,她所在的城市,比我那个靠海的小城市大多了,也漂亮多了,但是我不喜欢大城市的喧闹与拥挤,或许这与我的性格有关吧!喜欢清静,喜欢在小圈子里混!她住的地方很静,也很漂亮,很有一种家的味道,但是,这种家的味道永远不能属于我,因为我不是这家的主人,它属于我的同学和另一个男人的!
轻飘飘的,我忘乎所以了,今天我才发现,我的酒遗传基因是如此的好。我也相信我爸的断言——你极具喝酒的潜力,将来定是海量!早春的风,有点凉,吹在我红红的脸上,竟然有丝丝凉意!我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这个冷颤,使我清醒了很多!走的步伐也斜直了很多!不管是歪还是直,我还是紧紧地搂着她的小蛮腰,尽量使她保持平衡!醉酒的女人真是麻烦,麻烦的我都不想说什么!
800米的距离今天走起来为什么这么长,步履维艰,行动不便,要是在平时,我就是背着她,也不会用这么长的时间,可是今天,我们依旧在这摇摇晃晃的前进,好歹,阵阵寒风使我的酒意慢慢消退,尽管我的身体有点不听指挥,但是我的大脑还是很清楚地。她打着冷颤,胡言乱语的依旧不清醒,我揭开风衣的纽扣,把她紧紧地搂住,一步一步的向她的楼里走去。
一辆TAXI很知趣的停在我身边,我简简单单的向他说明我要取得地方,可是没想到这个外表很忠厚的家伙竟然给我绕了圈子,竟然把我当成了冤大头,尽管我身体很晃,但是的头脑还没有醉,还能分清东南西北,没有醉倒什么也不知道的地步,我算是遇到缺德的司机;更让我为难的是,她在出租上很不文静,动作太过激烈,下车的时候,我扶她,她竟然当着司机的面给了我一下子,把的眼镜给扇呼飞了,所以我当时就发誓,这辈子再也不搀扶醉酒的女人下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