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一行眼泪从海的眼里静静地滑落。我抱住海,无语凝噎。我转身,海拉住了我,然后放手。我深深地再看了海一眼,挥手,然后离开了这个让我爱却不能的昨日少年。——题记
动感的陶瓷烫,透明的七彩水果妆,稀奇古怪的各色头巾,低胸的紧身背心或T恤,几条穿了好多个洞又打满了铁钉或珠片的洗得发旧的超低腰牛仔裤,再加一条雕满古埃及图案的金属腰带——这样的搭配,是我这个夏季的主打穿着。这样的装扮,人们会想象我的爱情也如同我的穿着这么缤纷和前卫。
白天我在“海莉工作室”当模特,把我最完美的身躯毫无保留地展现给我最喜欢的男人,任他描任他画任他拍。晚上我会乖乖地呆在家里看看书听听歌,准备下一年的考研。这样的日子,很安静,很写意。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不再快乐,常常流连于南园路的某酒吧。
其实,我真的是没理由学人家放纵和堕落的,因为生活还不至于糟糕到买醉的地步。或许,我更适合去清吧多一些吧。可是,心情低落的时候,静谧让人觉得虚伪。所以我宁愿在狂烈的器乐敲打中和着酒精麻醉自己的神经。这样的日子当然并不是我喜欢的。只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就恋上了,恋上了这红的灯,绿的酒,蓝色的玻璃杯,黑色的高分贝,彩色的人群。
“Jack,你累吗?天天对着这些疯狂的面孔,不如歇会儿陪我喝一杯吧。”
我摇着手里的“红粉佳人”,对着吧台里的Jack怅怅地笑。Jack的表情让人捉摸不透,淡淡地看了看我,再淡淡地继续调他的酒。偶尔和周边的七彩艳妇打个口哨或抛个媚眼。舞池里飘飞着的尽是些无颜六色的头发和狂燥的尖叫声。这样的场合,这样的人群,怎么看就怎么暧昧。
“Jack,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不屑于我这个堕落的女人?”
“你说呢?别再喝了,傻瓜,你中毒了。”
“呵呵,我才没中毒。男人嘛,这世上大把,我才不稀罕呢!”
“陆静,你这么不快乐,还是对他明说了吧,不然就坚决抽身而出。如你所说,这世上男人大把。要不,你这样子折腾下去真的不是办法,让人心疼,也让人讨厌。”
Jack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是游移和淡漠的。如果不是叫出我名字的话,我怀疑他是在对着其他人说话。
“呵呵,心疼?讨厌?没有人懂得心疼像我这么糟糕的女人的。但是讨厌我的人可就太多了,起码连我自己也讨厌自己。”
和Jack的相识,缘于一场醉酒。一场酒后的呓语。第一次,只三杯,便让我哭倒在这家晦涩的吧里。只三杯,便让Jack洞悉了我的一切烦忧。之后,我便成了这里的座上客。Jack既是吧里的股东又是吧里的一流调酒师。更甚之,偶尔还上去客串几首拿手好歌,尤其一首《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常常唱得让我泪流满面。185的个子,染得金黄的头发,一身“耐克”休闲装,一把醇厚的音,酷到毙。所以,来这里喝酒的,不尽是有心事的人。形形色色,不难说是Jack的爱好者。但谁都知道这样的场合这样的男人,碰不得,爱不起。而于我来说,Jack只是一个能静静地听我说,让我哭任我醉而又会安全把我护送到家的男人。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这间吧,似乎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陆静,怎么你也跑这里来了?过来这边吧,我正需要找个人聊天。”我回头看到一身米白休闲服的海那如秋天般萧瑟和冷郁的眼神。一阵狂乱。旋即心痛。旋即笑魇如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