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的时候,我23岁。
那时候的我,和所有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样,为了留在这个人人得而“住”之而又不是人人皆可住之的城市,我捧着自己的免冠照片在钢筋水泥的夹缝中奔来走去。但是,结果可想而知。
在这个大学生多如牛毛的社会,想在这里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势比登天。或者不夸张点说,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
有时候,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想想拍拍胸膛强挺腰杆捧着自己的简历,从一扇门走进去,而又弓着身子理着被弄皱了的免冠照片从同一扇门退出来。从头到尾,真像是在重复某个葬礼上宣读祭文的整个过程。
有人出了本书,叫《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业》。从书名看来,也许是想为那些毕业生鸣鸣不平,也或许是想给我们支支招。我没有看过那本书,所以我永远也不会亦不可能知道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东西,或许我是应该看看的。
我不知道别人会怎么想,或许会为自己的怀才不遇而感到无辜,也或许会慨叹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但是我,没有什么好说的。有今天的下场,我并不感到丝毫的意外,完全是罪有应得。从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踏进大学校园的那一天起,我就应该预料到这所有的一切。
曾几何时,有有识之士这样概括自己的大学生活,叫做“在无聊中徘徊,在徘徊中无聊”。也有“大家”这样形容,称“我的大学生活如鼓风的皮囊,当风散尽,皮囊空空而已”。
我并没有他们所说的那般凄惨,但是亦不会比他们所言幸运。
回首来时路,我的大学生活又留给我多少?是月下的恋人,还是上铺的兄弟?是教授的粉笔,还是讲师的绿灯?显然,都不是。
也许,我的一生注定是该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大学四年,我不曾记得自己听过一次免费讲座,也不曾记得自己进过一次模拟法庭,不曾记得认识哪位教授,也不曾记得和哪位老师打过招呼。如果你要问:“那你记不记得班主任?”那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记得。”但是我还可以告诉你:“我好像已经不记得她到底有没有戴眼镜。”
数年后,要是有人问起我:“你在大学读的是什么专业?”我一定会需要考虑很久,才可能记起我在大学读的原来是法律,居然是法律!
再过几年,有人要是问:“你有没有读过大学?”可能在那时候,连我自己都会怀疑:“我到底有没有读过大学?”
看到这里,有人会说:“那你赶快去医院吧。”其实你多虑了。大学四年的校医务处的体检表可以证明。昨天我去市人民医院也检查过了,那里的医生也可以证明。——我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都很好,并没有患上失忆健忘或者其他任何的病症。
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毕业那天,当我酩酊之后,回到我的住处看见的那个触目惊心的惨象。也不知道,我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不小心开罪了哪位梁上公子,以至于他盛怒之下在我的住处进行了一次大清洗。一夜之间,将我的四年大学生活都洗劫一空。如果硬要说剩下什么的话,那就是我自己了(幸好当时我不在场),还有就是一件黑色西装、一件白色衬衫、一条黑色西裤以及一双尖上的漆已经被踢掉了的黑色皮鞋。除此,一无所有。
而事实上,回想我大学生活能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也不过这一套西装、一件衬衫以及一双破皮鞋了。如果还要加上点什么的话,最多也不过是偶尔的几瓶啤酒、几首连自己也看不明白的朦胧诗而已。
我们也有过许许多多的课程,反正都是这样法或者那样法的,挺多,记不住,不过很明显,都有一个特征,那就是都带有一个“法”字。大一的时候一星期有24节课,大二28节课,大三36节课,大四没有课,但是要“到群众中去”,也挺忙。
遇到班主任,她总是问:“上课没有&63;”我说:“上了。”她又嘱咐:“好好学。”我说:“是。”但是,四年下来,全班究竟有多少个人,我仍然没有数清楚。我一去上课,他们老说:“老兄,很高兴又见到你!”有时候干脆大吃一惊:“稀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