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这个故事里曾经那么美的一切,为什么结局却变了味道,酸酸涩涩的。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敢看到类似血腥的场景,只要看到,浑身就会不停的抖。我无法接受,无法接受某些人的离去,某些人的眼泪和我们的过去。
那时的我还是个初中生,懵懵懂懂的小孩子。在现在看来,真的是个小孩子。当时,我是我们学校的特长生,是我们学校引以为傲的优秀。所以,不光我的学习成绩多么烂,多么糟,学校还是把我当掌上明珠一样捧着供着。我会毫不费力地捧回大堆大堆的奖牌奖状,和那些什么“十佳青年”“少年英才”的破称号。我不懂,为什么那些老师看见这些,脸上会绽放出无比灿烂的笑容。我只知道,这些不是我想要的,我要的,是刺激。
在这个社会,找刺激很容易。我开始和学校一些同样有着坚挺背景的人一起出去玩,去KTV,去酒吧,去一切学生不该去的地方。那段日子,我像掉入一个大染缸里,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直到遇见他。
和他就是在酒吧认识的,刺激的邂逅。我那时还很胆小,看着跟我在一起的那些人们拿着酒瓶在场子闹事的时候,我充其量跟在后面骂几句壮壮声势而已。就那天晚上,我们一群人玩疯了,跑到台上,大玩吉他,底下有人轻蔑的哼了一声,一步跨上舞台,抢过吉他,一首首的炫耀。连我们校乐队的吉他手都说:“真他妈自愧不如。”娴熟的技巧,加上姣好的面孔。一眼,我看见他,刹那间,心,“啪”的一声,我的春闺梦里人,你怎可以如此完美?
下了场,我给他一杯薄荷酒:“怎样,加入我们校乐团?”
他浅笑,“不用了吧,我已经是了。”
“嗯?”我诧异。
“你是那个弹钢琴的林一一吧?我是韩嘉琦,新加入乐队的吉他手,可惜我们不是一个乐团。”
“啊?我怎么没见过你?”我更诧异了。
“哈哈”他大笑,“你已经快一个月没去乐团了,怎么会见过我。”
我再一想,对哦,这些天,为了出来玩,已经好久没排练了。
就这样认识了。从认识他之后,我就一直去排练。他是电声乐队,我是交响乐团。分两间音乐教室。每天每天他们那边都传来震耳欲聋的声音,吵得我们安静不下来排练。有一次,指挥狠狠地对我说:“林一一,去!让他们给我安静!”“哦!”我屁颠屁颠的跑过去,一推开门,好家伙,声音响得要命,耳膜都快震破了。就在这时候,我看见韩嘉琦,我冲他招了招手,做了个“嘘”的手势,他做了个“ok”。果然,声音小多了,我大喊,谢啦!他笑笑,说:“晚上去网吧么?我去唱歌。”“嗯,好。”
晚上,他是主角,一首又一首的唱着。我在底下听的如痴如醉。心想,如果我们在一起,一定会幸福。
他唱完了,我们走出酒吧,那么安静的夜晚,只有几盏昏黄破旧的路灯,照在我们身上,影子被拉得老长。忽然间,他说:“一一,我喜欢你。”我看着他,愣了。他也看着我,一直一直,深深地看着。心,一下子就乱了,蒙了,傻了。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把我抱在他怀里,我闻着他身上好闻的香味,说了一句:“你是不是擦香水了?”他瞪大眼睛,迷迷瞪瞪的说:“沐浴露算么?”我哈哈大笑,差点背过气去。
就是这个连沐浴露和香水都分不清的人让我爱的如此之深。也是这个喜欢吃薄荷糖的男人最终薄凉的离开我。
以后,我们俩个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