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平安站到了,我远远地看见出站口处的她亭亭玉立地站在绵绵细雨中,她是来接我的,等着我一起吃午饭。我激动得把应该回收的车票也忘了拿出来,径直朝她奔去,她微笑着叫我把车票拿出来塞进车票回收箱里才能出站,我显得有些手忙脚乱。为什么我每次见到她都激动得手脚无措呢?她调侃说,因为我心中有鬼。她永远都是那样美丽动人,笑容可掬,让人感到心里很温暖,充满阳光。
出站后,她把伞撑到我头上,我们肩并肩行走在风雨中,那感觉就像初恋时一样让人心醉。我个子比她高,她把伞高高地举着,就像童年时的小妹妹给大哥哥打伞一样,生怕雨水淋湿了我,我闻得到她身上散发的体香,和10多年前我闻到的完全一样,她在我心里不是一朵鲜花,而是一株小草,花凋谢得太快,草有旺盛的生命力。但是,我太疼爱她,所以一直把她当成了一株玻璃草,玻璃草很美丽,但是易碎,我怕把她碰碎了,总是想把她握在手里,拥在怀里。记得每次见到她,都象小时候一样,总喜欢调皮地摸摸她的小手,拍拍她的香肩,弄弄她的秀发。
来到一家餐厅,我们一起吃土鸡汤锅,她给我夹菜,盛汤,她很细心,在我心里,她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是一个关心我的妹妹,是一株美丽的小草。我一个劲地喝汤,没有动筷子,我把汤端在手里,我的眼睛纯洁地望着坐在对面的她,尽情地欣赏着这个貌若天仙的女人,她美丽得简直可以要了我的命,眼睛还是那么明亮,皮肤还是那么白净,两颗整齐的小虎牙还是那样可爱,那魔鬼般的身材不愧是鬼斧神工的杰作。她和关之琳一样,是一个大眼睛美女。但她谁也不像,她就是她自己,一个不可复制的美人儿。
她看上去只有二十几岁,是一个美丽的少妇,穿着十分考究,宝蓝色的毛衣外套着一件米色的大衣,显出几分富贵的气质,她脸上一直带着浅浅的笑容。她不停地说话,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她说童年时对我的崇拜,说情窦初开时对我的喜欢,说现在对我的关爱。她还说,我把她丢了以后,她谈了几次恋爱,而且一点感觉也没有,她说挑来挑去,结果挑了个最差的做丈夫。她在我面前一般不提起她的丈夫。我和她是真的恋爱过,而且一直在恋爱,虽然她说我把她弄丢了,但是我一直没有丢下她,她一直在我的心里。
餐厅里的客人都走完了,服务员坐在餐厅的一角打瞌睡,我们突然意识到该换一个地方聊天,于是她带着我走出餐厅。春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她撑开雨伞,高高地举在我的头顶,我们又肩并肩行走在风雨中,我没有拿过她手中的雨伞,我习惯她撑着伞,享受她的关爱。我把两只手插在裤袋里,我怕自己的手不由自主地把她搂在怀里。她是一个很理智的女人,她说过,她已经是有夫之妇,我已经是有妇之夫,把这份爱珍藏在心底是最好的。
我们走进一家茶楼,选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坐下,这次我没有坐她对面,而是坐在她的旁边,我们要了一壶香醇的绿茶,一边品茶,一边聊天。她还是不停地说话,显得十分心直口快,她有一流的口才,也许是我原来没发现,也许是她后来在工作中锻炼出来的。我的角色是一个忠实的听众,倾听是我的美德。她不乏幽默,不时地逗得我忍俊不禁。很多年前,我上大学时,每个周末去她寝室看她,她很高兴,有些腼腆,我把她拥在怀里,她激动得瑟瑟发抖,脸上飞起两片红晕,那时是我不停地说话,她认真地倾听。
时间过得真快,天色渐渐暗下来,她出于礼貌,不停地问我,晚饭想吃点什么?我一直没有回答,因为我不想因吃饭耽搁了宝贵的时间,她也并不饿,她只是担心我还要乘长途汽车回去,要知道,我绝对不会为了去乘长途公交车而浪费与她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其实她知道我选择的是打的回家。我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晚上7点了,虽然依依不舍,但是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离开茶楼,打了一辆车,她和我一起钻进出租车,理应先送她回家。我们坐在出租车里,我的心开始疼起来,我知道,是因为她要走了,这种感觉是我读高三那年留下的,那年,因为一场误会,她生气地回信说,我们还小,恋爱的事就不谈了,这对一个从未遭遇过挫折的痴情而优秀的少年来说,其打击可想而知。我当时万念俱灰,从此留下了心有时会痛的毛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