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听起来似乎和第二十三军规一样可笑,但我说过我是一个负责任、有原则的痞子。
可是我一直没有很好的机会结识她。虽然有点痞,但不够帅。高中那个女孩的话至今仍在打击我的自信心。但我仍坚持着不露声色地寻求和制造机会。
上课的时候,我只跟随她到教室门口,便跑去上我的课。我是不敢进去坐着一起听的。若进去听课,必定会暴露行踪,甚至意图。
只有晚自习,我才与她同坐在一个教室。一直陪她到她自习结束。当然,我会拿几本书做做样子,毕竟不能两手空空,坐在那里盯着她一直看。而且也不能几个小时分秒不缺地盯着她看不止,到底会眼涩脖子酸。于是也就看起书来。以前我是从来不看书不自习的。周虚注意到我这一反常行为,经常抽着他的鼻子说,母猪上树啦。
一个月后,我多多少少知道了一些她的生活习惯。她最喜欢穿浅蓝色和卡其色且带有碎花的纺纱裙。喜欢吃鸡肉和西洋菜,不吃韭菜和竹笋。一个星期去超市购一次物。骑一辆捷安特牌脚踏车。很少发短信和打电话,估计尚未有男朋友。每天在教室自习是在看考研雅思的书。
她学习的时候非常专注。腰挺得直直的,几乎纹丝不动。我看着她窄瘦的双肩和单薄的腰肢,感到微微的心疼。她这么努力学习到底是为了什么呢?这恐怕是我这个痞子永远无法弄清的事情。她思考问题的时候,最爱鼓起粉红的腮帮和嘟起小巧的嘴巴。要么背靠在椅子上仰起头,一个劲地翻眼睛。困倦时,她会用MP4听一会音乐,双手托着脸颊,闭合着眼睛,微扬起头,细长光洁的双腿叠架在一起,用鞋尖轻轻叩击地面。这个时候,她最美丽动人。每当此时,我会做一些不正当的臆想,如拥抱着她亲吻她的小嘴。或者想起她沐浴时的裸体,觉得与雷诺阿的油画名作《金发浴女》极其相似。
我终于在两个月后结识了她。
那天晚上不知道怎么搞的,偌大的一个自习室空空荡荡的只有我们两个人。好像所有的男女倾巢而出都去参加某个狂热的舞会派对了似的。这让坐在离她位置不远的我感到窃喜。这是个千载难逢的结识她的机会。我在琢磨着各种各样与她结识的对白与场景。
比如说,“我的笔没水了,可以借你的笔用一下吗”“你是在准备考研吗,我也有这种打算呢”,这些太幼稚又没格调,一听就知道是在搭讪女孩的套话。还有“嗨,宝贝,我们认识一下吧”,这些太痞子气且随便,非把她吓跑不可。
半个小时过去,我迟迟没想出来,又担心她会因为教室空荡荡的而突然走掉。我越想心越急,越心急越想不出来,越想不出来越……啪,教室突然黑下来。她惊讶地“啊”了一声。不单是这个教室黑下来,而是整栋教学楼都黑了下来。肯定是我的婆婆妈妈激怒了电神。
我摸摸索索掏出打火机,又在书包里胡乱摸了一把,摸出四五支生日蜡烛。我才想起前几天参加朋友的生日晚会,因为看到造型可爱、雕刻有流氓兔卡通形象的蜡烛,便顺手牵羊拿了几支。流氓兔是痞子的象征,我们痞子一直奉它为精神偶像,当然不能放过任何与流氓兔有关的东西。
我点燃蜡烛,教室一下子亮堂起来,我很自然地举着蜡烛走到她身边。摇曳的烛光照亮了她的脸庞。
她对我报以感激的微笑。
我以为她会收拾课本走人,没想到她对我说,能不能坐下来?
我激动得简直想要围绕教室小跑几圈。
非常乐意。我在桌面上滴几滴烛泪,把蜡烛竖起来。
你怎么会有蜡烛呢?她好奇地问。
我告诉她是在朋友的生日晚会上拿的。
嗯,是流氓兔呢。我非常喜欢流氓兔。看来她不排斥痞子。
我总觉得以前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她说。
是吗?我也有这种印象呢。
哎呦,你怎么拿了这么多?她看到我手里的另外几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