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说吧,例如蒙娜丽莎原来并不懂得夜生活这个词,以为蚊子们的“日落而做”就是夜生活,其实不然。关于这一点,直到她在北京这座城市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以后,才弄到似是而非、基本正确的程度。顾名思义,夜生活就是人类在夜里干的那些消遣娱乐的活儿,至于工作上的加班加点儿应该不计算在内。人类的夜生活大多在歌厅啊、茶馆啊、酒吧啊还有大饭店、高级宾馆什么的进行,也有在黑暗的出租房屋里进行的,那算是较底层次的了,姑且还不能计算在夜生活范畴内。置身夜生活中的人类,往往显得很亢奋,有人要喝酒,有人要唱歌,有人要蹦迪,有人要躲在卫生间磕药,还有人要性交或乱伦。当然,在乱伦这个问题上,必须得承认,人类可比我们动物界有出息多了。在动物界,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是很高的,基本上处在中上等发生发展水平。人类发生这种事的几率虽然也有,但很低,基本上还处于半萌芽状态。但不管怎么说,在夜生活中,人类完全撕掉了白天的包裹,露出了赤裸裸的本我。那些女人们,一个个打扮得风骚至极,身材倍儿棒,胳膊腿儿全亮,又嗲又浪;那些男人们,一个个又喊又叫,身体里那些金戈铁马的声音,咯吱咯吱地响,总想找个途径释放。在闪烁的霓虹灯下,人类的脑子和身体里所产生的想法和欲望,跟白天大不一样,有的简直就判若两人。从中不难看出,白天里,许多道貌岸然的人,说白了就是那些比较事b的人,其实他们(她们)都是捏着半拉&63;&63;装紧。关于这一点,蒙娜丽莎说:我知道诸如此类的人有很多,在这里,我就不点名儿揭发他们了。
蒙娜丽莎愿意到这样的场所来,蒙娜丽莎说:“这里,人傻,机会多,我的同类们个个出手不凡,专叮人体的有效部位,叮完后还能产生一种杀富济贫的快感。不过需要特别提醒经常光顾这里的蚊子朋友们,什么事都要适可而止,千万不能用力过猛,好吃的也要细嚼慢咽才行。那天,我的一个亲叔伯姐姐就是在一个歌舞厅里饕餮,结果吃得太猛太饱了,得了肠梗堵,楞是给撑死了。”
蒙娜丽莎很聪明,蒙娜丽莎可不干撑死饿死冻死及诸如此类的傻事,经过城市生活的历练与洗礼,蒙娜丽莎已经逐渐变成了一只资深蚊子,一只见多识广的蚊子,一只胸有韬略的蚊子,在同伴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和知名度。这不光是因为梦娜丽莎曾经叮过一些大款大腕大诗人大作家及掏大粪的,居然还叮过一个总统。真是不得了。试想,现如今,能混进总统套房潇洒一番就是很值得炫耀的事了,更甭说吸到总统的血液了,总统的那些保镖们一个个可不是吃素的。
那天,蒙娜丽莎挚伏在一个六星级宾馆里,她也不知道对面走来的那个人就是总统,因为他身边除了一个女人,周围并没有发现那些戴墨镜的。电视里的保镖们大多都戴着墨镜,黑酷黑酷的。蒙娜丽莎只是觉得来人胖胖的,比较有叮一口的价值,就落在那个人的头发上,尾随他进了房间。要说总统的头发也够难闻的,跟街头上小商小贩的头发也没什么两样,估计也有一两周没洗了。不过,那个人进的房间真的是很豪华,里面的设施看得有些让人目瞪口呆了。蒙娜丽莎也是从这对男女的对话中才知道他们进的就是总统套房了。既然是总统套房,想必那个男人一定就是总统了。但住总统套房的人不一定就是总统,关于这一点,蒙娜丽莎的智商还没有达到那样的高度,对这个问题,暂时还理解不了。当时她只是觉得,既然那个男人是总统,那么那个女人一定就是总统夫人了。其实这种理解也不见得对,和总统住在一起的未必就是总统夫人。刚一开始,蒙娜丽莎还真是被房间里的高级布置给镇住了,但蒙娜丽莎毕竟是蒙娜丽莎,只不过是两三分钟的功夫,蒙娜丽莎就完全适应了总统套房的环境,并在暧昧的灯光下,趴在雪白的墙上,睁大眼睛,嘛噔嘛噔地听着男人和女人说着悄悄话。总统和总统夫人终于开始在一张可供七八个人做爱的大床上缠绵起来。看来总统也不能免俗,也喜欢干那事;总统夫人也不能免俗,干那事时和别人也没什么两样。这时的蒙娜丽莎见时机成熟了,触角朝下,奋不顾身地降落到总统身上,没多考虑,一枪就刺入了总统的右胯部的皮下组织,然后一转身,顺便又咬了总统夫人的左胯部皮下组织一口。蒙娜丽莎没闹明白的是,他们血液的味道怎么会和普通人的一样?得了,别挑挑捡捡的了,就凑合着吃吧。